乾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季度
检察业务数据公布
2020年第一季度,我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不断推动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协调均衡发展,现将一季度检察业务数据公布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多措并举稳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历时55天累计投入600余人次,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二、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服务经济发展
持续深入开展“双百”活动,积极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帮助重点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宋彦军检察长带队深入十余家包保企业开展问需服务,加强向企业宣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大布苏腾龙粮油有限公司协调解决了久拖不决的消防验收问题;针对鑫隆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存在大量外省复工人员的情况,为企业送去了消毒液、酒精和一次性口罩等防疫物资,切实解决了企业复工复产的燃眉之急;
三、精准扶贫保障民生,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我院负责包保的一个贫困村(水字镇玉字村)和34户贫困户共计60人已全部实现脱贫。累计协调资金560余万元为贫困村建广场、铺公路、修筑排水沟与夹板墙,全面改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
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今年第一季度成功办结了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刘**等83人涉黑案件,经过认真审查和审慎地向上级汇报、研究,改变了该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认定,以恶势力集团犯罪对刘**等13人提起公诉,以一般刑事犯罪对55名其他涉案人员依法提起公诉,于2020年3月5日移送至乾安县人民法院;对2人作出存疑不诉,2人作出相对不起诉,11人作出法定不起诉。
五、“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进展数据
1、刑事检察工作。
年初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10件11人,决定批准逮捕8件9人,决定不批准逮捕2件2人;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起诉27件36人,起诉31件153人,对刘**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提起公诉,不起诉2件18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案件2件2人,起诉1件1人;第一季度共有19件11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其中件数适用率61.2%,人数适用率75.8%,律师见证率100%,量刑建议采纳率95%;继续抓好“两项监督工作”,监督撤案3件3人,对侦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及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2件2人,下发检察建议1件,提请刑事抗诉1件1人。
2、民事检察工作。
针对民事案件发现线索难的特点,积极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成立民事监督办案组,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年初以来累计向法院调取相关案卷资料10余次,通过全面认真地排查发现案件线索5件,目前正在进一步深入审查,努力提升民事检察工作的监督实效。
3、行政检察工作。
成立行政监督办案组,通过向法院调卷等方式积极发现案件线索2件,年初以来共发出行政检察建议4件,向自然资源局发出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件,向道字乡人民政府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1件,向大布苏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1件。
4、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认真履行公益代表职责使命,制定了《乾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的方案》和《乾安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五小专项监督活动回头看”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林草局进行多次联合检查,开展线索调查6次,目前正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
5、刑事执行监督。
严格对监管场所、监管活动的检察监督,开展安全防范检察2次;通过电话和微信视频等方式对各个司法所及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抽查,及时掌握监管情况及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办理撤销缓刑案件1件1人;目前正在初查1件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
6、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依托控告申诉大厅、案件受理大厅等窗口部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共接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件次,其中来信2件,来访5件,均做到了7日内程序回复和3个月内结果性答复。
乾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