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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安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1-3月检察业务核心数据通报
时间:2023-04-10  作者:杨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年初以来,为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发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检察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乾安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省、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之以恒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现将2023年1-3月主要检察业务数据通报如下:

一、 刑事检察工作

(一)各类案件办理情况

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9件28人,同比分别上升18.8%和75%;批准和决定逮捕13件17人,同比分别上升44.4%和88.9%;不批准逮捕5件10人,同比分别下降28.6%和上升42.9%;监督立案受理1件,同比持平,监督撤案1件,同比下降66.7%;对侦查活动监督书面提出纠正违法11件次。侦监提前介入4件,同比上升100%,介入方式为提前阅卷,介入类别为主动介入。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9件69人,同比分别上升96%和155.6%;提起公诉42件70人,同比分别上升100%和59.1%;不起诉22件31人,同比分别上升120%和106.7%;审判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4人;提前介入案件37件,同比上升1750%,介入类别分别为主动介入34件和受邀介入3件,介入方式分别为提前阅卷36件和案件讨论1件;审判活动监督书面提出纠正3件次。

(二)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情况

适用认罪认罚案件59件101人,认罪认罚人数适用率99.02%;律师见证率为100%;提出量刑建议18人,法院采纳18人,确定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三)刑事“案-件比”情况

经测算,2023年第一季度刑事案件“案-件比”为1。

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受理5件,同比下降28.6%,诉前程序合计1件,同比下降80%。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受理案件12件,同比增加4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受理7件,同比增加5件;民事支持起诉2件;行政检察建议受理14件,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受理1件。

四、刑事执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刑事执行监督中提出纠正违法1件;监外执行监督中提出纠正违法1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

五、综合业务工作

以上率下,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67件。其中检察长谭猛直接办理案件4件;副检察长王天极直接办理案件17件;副检察长刘彦军直接办理案件4件;检委会专职委员孙立波直接办理案件15件;检委会专职委员周卫东直接办理刑事案件27件。


强化法律监督及案件信息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对8件案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所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均已收到流程监控反馈意见书。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案件12件次;召开案件听证34件次,其中公开听证26件次,不公开听证8件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5条;电话预约、查询28次;律师参与案件代理7件次,帮助律师完成阅卷工作7件次,其中现场阅卷3件次,省内异地阅卷3件次,跨省异地阅卷1件次,真正落实了最高检、吉林省院对律师异地阅卷的工作要求,实现了让律师“全国跑”升级为“不用跑”,切实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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